
(via 小贝)
这是我第二次参与共同创作博客(也称“共笔博客”——这名称应该是来源台湾),上次是“漫然”,结果是不了了之,感觉很对不起老翅。
这次是扬发起,皮皮提供主机,白菜、深沉、稀饭、及小贝等众多无聊人士执笔的“共笔博客”——『Levse · 乐而为之』。
——Via《Levse · 乐而为之》
目前加盟的人数增加迅猛,继队长加入之后,老翅、富饶也先后加入。虽然一切才都刚刚起步,但希望“乐而为之”能越办越好,更多精彩可能就在这诞生,心随所欲,乐何以不为?
点击www.levse.com——乐而为之!
沙发。。 呃。。我需不需要推荐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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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白菜
额、不劳您老大驾了~~·人家稀饭同学昨天就广播了~·你被OUT拉~·哈哈哈·· 8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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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白菜, 要的白菜。。。当然要的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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