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人无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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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 12th, 2008

如果NBA没有艾弗森 世界确实会寂寞

No Comments, 不是我, by 全人无优, 150 人已阅.

原文:地址 作者:黄大傻子 艾弗森     误解依旧,答案永恒。艾弗森已经决定在他过世后,他的墓碑将写上:误解。他妈妈则说:我同意,但我会在那单词下面加一句:并非人人。黑夜充满了诱惑,我们的主人公只是站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处,我们的通篇文字对赛场上艾弗森的表现说得很少,对他与前教练布朗以及妻子、朋友闲的恩恩怨怨也没有提及,因为这些是关注它的人知道得并不比我们少,我们只是想和所有喜欢她的人聊聊从前,说说心里话,他曾经面对的那些事也许我们也在经历,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。      总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所不能了解的,支撑着艾弗森继续比赛的已经不是他的身体,而是他那坚强的毅力以及对胜利的渴望。我们崇拜他、评判他,为他而争论。对于一些人来说,艾弗森是个反叛的勇士,对于另一些人来说,他是个大麻烦。不管你怎么看他,你都不得不关注他,你不得不想,他怎么能做到这一切?他又为什么会做到这一切?将头发辫成无数小辫子,身上刻着数不清的文身,他矮小、他瘦弱、他浑身是伤,他反叛、他散漫、他狂妄、他无礼、他桀骜不驯,但是他勇敢、他自信、他自我、他永不服输,他轻灵、他机敏、他精灵古怪、他特立独行、他坚韧与顽强,他让高大的对手们心惊胆颤。所以,他值得尊重。艾弗森已经定义了他自己的风格。当艾弗森穿着他的“坏新闻”T恤,几乎所有人都知道,艾弗森蔑视西服、用一个手帕包住自己辫着小辫子的头,耳朵和脖子上挂着价值30万美元的昂贵石头,出现在人们面前时,他已经成为联盟的MVP,在某种意义上,这一点也结束了一个时代。黑人运动员再也不需要抹杀个性,那么艾弗森就代表了整个Hip -Hop文化。      一、“我不想那样死去,躺在草地上,行人从我渐渐冷却的身边走过,我慢慢流血而死。”      的确如此,艾弗森的这句话今天听来丝毫也不让人觉得过分和张狂,就因为他是艾弗森,他的身上也寄托着我们自己心灵深处的一些梦想。就让不属于我们的声音向远处逃遁,就让一切仿佛是为了一个人的心跳找到共振而彼此准备,就让这越来越没有凖心的世界日夜颠倒,就让这时光倒流,会想到弗吉尼亚的纽波特新闻镇,那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,艾弗森本人其实已经见惯了死亡,他第一次心眼目睹谋杀是在8岁时。有一天,他的8个朋友在他眼前中枪。艾弗森自己会不会也有人生如梦、造化弄人的感慨?“是的,我出生的那里,可是我们都叫它纽波特怀新闻,因为,在这里发生了太多可怕的事。”艾弗森自己是这样说的。听起来轻松,却也让人体会了轻松背后的辛酸。      如今还住在弗吉尼亚的哈珀,一个技师和汉普顿地区的兼职教师,已经在哈伯丁区的乔丹路上住了35年,那是纽波特新闻镇最可怕的地方,也正是艾弗森长大的街角。那是第16大街,皮条客、杀人犯、毒品贩子来回走动的地方。让我们用他的回忆来走进我们的主人公:这里与纽波特新闻镇挨得很近,这条街上绿树成荫,到处挤满了像火柴盒一样的屋子,几乎不用看,哈珀都知道,这些房子里面都破烂不堪,而且只有两闲卧室。哈珀家隔壁就是这么幢老旧的房子,只有像他这样的老住户才知道,那幢房子原来是黄色的,可是现在已经褪色了,这里住着嘈杂的艾弗森一家。女家长是米切尔太太,她的长孙女叫安,安的妹妹叫杰茜,两个孙子分别是斯蒂夫和格雷格,还有他们的一大群堂兄,叔叔,阿姨和他们各自的朋友。这个大家庭一共有13个人,就挤在两闲卧室里。很多年后的一天,当安·艾弗森回忆起当年时,她说,“在一大群臭脚丫子的味道里,我居然分辨出了自己的。”每天,不管什么时候,当哈珀望向窗外时,他总能认出一个小孩,那是安的儿子,人们用他两个叔叔(其实是安的两个男友)的绰号拼起来,叫他布巴查克,他就是幼年的艾弗森。这个孩子才四五岁大,却总是喜欢和那些大孩子一起踢美式足球。他们当然不会宠爱他。哈珀总是看着这个小小的孩子——足球好像和他一般大!——不停地跑着,这反而令那些大孩子更生气,等到他们终于捉到他时,他们就会给他一顿暴打,他的头甚至会被不停的撞向房子的墙壁。听起来,这幢房子好像马上就要塌了,轰隆隆的声音一直在响着,布奇·哈珀虽然已经听惯了这种声音,但还是很担心,他探头向窗外看了看。房子没事,哈珀自我解嘲地笑了起来,他们又在打那个孩子了。可是,这个孩子总能站起来,猛摇一下头,然后,他回到场上,继续跑个不停,在不停的奔跑当中,坚韧与顽强永不服输的个性也许就此形成。      三年后,哈珀终于找回了一丝宁静,艾弗森家搬到了纽波特新闻镇东边的斯图尔特花园公寓。这里离阿伯丁只有10分钟的车程,可是相比之下,阿伯丁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天堂。那时起,艾弗森现象已经开始出现。从理发店到街角,从维多利亚大道的烧烤外买点到教堂,人们都在谈论一个8岁的小男孩,其它人都追不到他,更别提摧毁他了。他对足球着了迷。加里·穆尔——日后他在汉普顿大学成为著名的棒球运动员——是阿伦在阿伯丁的教练,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:这个皮包骨头的孩子竟然完美的结合了速度、灵活、无畏和坚强。      是艾弗森的妈妈安不满意,“你今天得去训练篮球。”一天,当阿伦放学回家时,她这样对儿子说。“除非我下地狱。”儿子不屈服,“打篮球的人太面了,我是个足球球员。”安堵在门口,“好啊,除非你去打篮球,否则你就别想进家门。”艾弗森先是大哭,然后诅咒他的母亲,接着是小声的抽泣,这些办法终于没有奏效,阿伦·艾弗森生平第一次走进了篮球场。一到那里,他就愣住了,所有的足球玩伴,此刻竟然也都在篮球场上。他坐了下来,观看了一小时,默默领会:这就是上篮,这就是跳投,他一一记住。当他上场打了自己的第一场比赛,还没出两回合,他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:我是这里最好的球员。圣地高中的篮球教练贝里很快就听说了这个孩子,当他走进杰斐逊·戴维斯中学时,他看到场上只有一个小孩,他的第一个反应是:这个孩子绝对需要吃点镇静剂。他还看到,这座体育场里的每一双眼睛,都注视着这个不知疲倦的男孩。      现在你可以知道了,艾弗森为什么是艾弗森。…